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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10月1日起实施 部分线路价格翻倍

新京报  2013-09-29 08:15

[摘要] 《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旅游法》10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法律规定,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北京多家旅行社表示,在《旅游法》配套的实施细则出台前,他们暂时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取消购物环节。

今年“十一”还是《旅游法》对旅游市场的首次检验。记者多日来走访北京多家旅行社门店,团队游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线路涨幅超过100%。

十一重点查处“零负团费”等

27日,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庆期间,旅游部门将派出4000多人对《旅游法》实施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查处“旅行社无证经营、零负团费”、“强迫与变相强迫消费”、“导游领队私揽业务”、“导游领队未告知旅游文明行为规范”等十大问题。重点对北京、重庆、上海等地监督检查。据其介绍,国庆假期后,将根据检查情况,推出一系列典型案例,进一步阐明旅游法对行业监管的作用。

组团报价普涨两三成

团队游“十一”后价格普遍上涨。记者多日来走访多家旅行社门店,几乎所有线路价格均有调整,东南亚、台湾、香港等出境游目的地的组团报价调整。调整幅度的涨幅超过100%,平均涨幅大约在20%到30%之间。

以台湾8日游为例,一家民营旅行社的报价从9月初的4000元调为7000多元。其他旅行社该线路的涨幅在600元到1500元不等。

“我们9月份这个团都爆满,10月初的团到现在收客还不到20个人。”门店业务员吕萧告诉记者,虽然报价明显涨了,但对游客来说是好事,到了境外一分钱也不用多交,也不用进店,景点观光多了。

众信旅游的门店业务员介绍,韩国、泰国等线路要比以前贵一些。“涨价没有大家想象的厉害,其实就是把门票、小费等这些以前在境外要收的费用包括了。”他以欧洲3国十天游为例,“我们这次价格调整就是把卢浮宫、凡尔赛宫等门票费包含进去。”

旅行社暂时取消购物环节

《旅游法》出台后旅游团是否还可以购物?多家旅行社表示,《旅游法》实施初期,绝大部分旅行社的选择是“拒绝购物”,在各家的行程单上,也再看不到商场、奥特莱斯的影子。“虽然《旅游法》说是可以有条件地购物,但这个不落到纸面上谁也说不准。”海涛旅游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说。

“10月份的这种安排是保守做法,最终肯定还会靠市场调节。”众信旅游相关负责人说。

影响

旅行社:增加游客自由活动时间

“看情况我们会调整线路,比如增加一些自由活动时间,或者多安排一些半自助的产品,游客可以自行购物。”在一家旅行社的十月计划中,日本游的线路则将距离购物区近的景点参观时间加长,允许游客短时间内自行安排活动。

一家私营旅行社的日本游产品则将返程的集合时间提前2个。该旅行社市场部负责人介绍,机场附近有非常大的一个奥特莱斯,游客可以在这里有两个的购物时间。“这不算是指定安排,而且奥特莱斯也是当地人经常购物的场所,没有与旅游法冲突。”

此外,为了使自己的产品价格尽量维持稳定,多家旅行社在《旅游法》未实施前就改变了采购模式,如将以前预订机位改为几家旅行社包机的采购模式—此举让机票价格较少受假期以及政策等因素影响。

取消指定购物后,韩国线路价格变动较大。海涛旅游则采用包机形式抵抗这场涨价风潮。包机从天津机场出发,进一步拉低了出团的交通费用。“《旅游法》实施前,机票也水涨船高,但包机不会涨。”市场部负责人说。

导游:回扣没了,日子不好过

《旅游法》实施后,对于欧洲的领队来说影响很大。

领队阿兰告诉记者,他们欧洲团有部分收入是直接能落到自己手里的,要比在旅行社吃死工资好。

据她介绍,在9月初公司就跟他们分别谈了话,也做了《旅游法》的相关培训,按照以前的经营方式,他们每次出团到欧洲,都能通过带客购物获取很可观的收入。“比如法国的,大约会给我们提5%左右吧,当地的地接导游也有回扣。”“每个月可拿2万左右的回扣。”

《旅游法》明确了导游和领队不能参与购物或者自费项目推荐中,不得从中获取利益。这就断了他们的回扣收入源头。“两种办法呗,一种是上岸,一种就不干。”

阿兰说,上岸就是指在旅行社吃死工资,没什么竞争和压力,但她觉得旅行社的工资太少。“一个月不到2000的基本工资,没团的话也就只能拿到这么多。”

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业内给导游的工资一般在1500到2000元,每次出团一天补助500元。“一般来说这个薪酬水平可以了。我们还给导游上"五险一金"。”

这位负责人表示,《旅游法》实施确实对部分导游有影响,但正规的旅行社和有证的导游会逐渐留下来。他说,地接社的这部分灰色利润消失后,他们会按成本正常报价,所以十一后旅游价格上涨也有这部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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