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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路地块在列 汇川区新增两宗肥地挂牌

遵义官方实播台  2021-11-16 14:46

[摘要] 据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息,2021年11月15日,遵义市汇川区又新增两宗土地挂牌出让。

据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消息,2021年11月15日,遵义市汇川区又新增两宗土地挂牌出让。

土地咨讯,遵义市汇川区新增两总土地挂牌出让!

2020-汇-31地块

土地咨讯,遵义市汇川区新增两总土地挂牌出让!

(1)位置、面积及权属状况

该地块位于汇川区红河北路旁,土地出让面积55258平方米。该地块已经省人民政府(黔府用地函〔2011〕666号)文件批准征为国有。

(2)宗地用途及相关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按照《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2020-汇-31),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如下:居住兼商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8%)、容积率≤2.36、建筑密度≤27%、绿地率≥30%、控制高度≤100米。

(3) 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4) 出让条件

〈1〉地块为“净地”方式出让,涉及地块内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汇川区政府负责,地块内林业手续由竞得人办理;地块内“三通”(即水通、路通、电通,其中电通为满足项目用地施工用电)由汇川区政府负责完成。该地块平场及地块内地上(下)管道、管线、管网等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迁改、迁移,并承担相关费用。

〈2〉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遵府发〔2019〕12号)规定,竞得人按不低于建设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同步配建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997平方米,套数不低于100套,建成后无偿提供给辖区人民政府,产权归辖区人民政府所有。

〈3〉本合同项下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受让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受让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价款的估价期日以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受理申请时点为准,并按届时补缴地价政策确定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4〉该地块竞买人资质由汇川区政府负责审查。

(5)建设要求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2020-汇-31)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

〈2〉竞得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1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履行相关人防工程建设义务,配建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后,配建的防空地下室属国有资产,由属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平时,防空地下室由土地使用权人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对防空地下室进行转让、买卖、交易、抵押等处分行为。战时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统一管理、使用。

〈4〉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制度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0〕65号)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和竣工时,向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填报《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申报表》和《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竣工土地核验申请表》。

(6)土地交付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由汇川区政府负责交付土地。

(7)付款方式及期限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由市级政府收取,保证金不低于出让总价款30%,在土地成交后转作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50%出让金,剩余出让金在6个月内交清。

2021-汇-07地块

土地咨讯,遵义市汇川区新增两总土地挂牌出让!

(1)位置、面积及权属状况
该地块位于汇川区上海路与澳门路交叉口西南侧,土地出让面积56554平方米。该地块为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出让取得土地。

(2)宗地用途及相关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按照《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2021-汇-07),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如下: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不超过地上建筑面积10%)、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控制高度≤80米。

(3) 出让年限
出让年限为居住70年、商业40年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4) 出让条件
〈1〉地块为“净地”方式出让,涉及地块内建(构)筑物及附着物的拆迁安置补偿由汇川区政府负责,地块内林业手续由竞得人办理;地块内“三通”(即水通、路通、电通,其中电通为满足项目用地施工用电)由汇川区政府负责完成。该地块平场及地块内地下管道、管线、管网等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负责迁改、迁移,并承担相关费用。
〈2〉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遵义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遵府发〔2019〕12号)规定,竞得人按不低于建设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的5%,同步配建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90平方米,套数不低于85套,建成后无偿提供给辖区人民政府,产权归辖区人民政府所有。(该宗地配建保障性住房可按“以资配建”方式完成,由竞得人与汇川区政府完善手续)
〈3〉按《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心城区推行成品住宅减少的实施意见》(遵府发〔2018〕10号)及《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细化落实中心城区成品住宅建设有关事宜的报告》(遵市住建呈〔2020〕49号)落实成品住宅建设要求。
〈4〉本合同项下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受让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受让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价款的估价期日以自然资源部门依法受理申请时点为准,并按届时补缴地价政策确定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5〉该地块竞买人资质由汇川区政府负责审查。

(5)建设要求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地块规划条件通知书》(2021-汇-07)的相关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建设周期为3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计算),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动工建设。
〈2〉竞得人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黔府发〔2012〕11号)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根据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人必须履行相关人防工程建设义务,配建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后,配建的防空地下室属国有资产,由属地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平时,防空地下室由土地使用权人使用、维护和日常管理,归土地使用权人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不得对防空地下室进行转让、买卖、交易、抵押等处分行为。战时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收回统一管理、使用。
〈4〉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制度的通知》(黔国土资发〔2010〕65号)的规定,在项目开工和竣工时,向遵义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填报《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申报表》和《贵州省国有建设用地竣工土地核验申请表》。

(6)土地交付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由汇川区政府负责交付土地。

(7)付款方式及期限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其中5000万元由市级收取,其余部分汇川区政府收取,保证金不低于出让总价款20%,在土地成交后转作为土地出让金。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办理相关手续,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缴纳50%出让金,剩余出让金在3个月内交清。

这两宗土地能否成功出让,请持续关注遵义房天下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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