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2021年1月1日起,公积金可以用于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改造了。
日前,记者从遵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处了解到,从2021年1月1日起,公积金可以用于城镇老旧小区自住住房改造了。
一.支持对象和范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或自住住房所在小区已被纳入我市县(市、区)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其中,既有住宅加装的电梯应为住宅所在楼栋居民共用电梯;缴存人应为既有住宅或自住住房的权利人或权利人配偶;权利人存在多人的,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应为父母、子女或夫妻关系;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缴存人本人近一年未发生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且与配偶最近一次非同一原因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
二、提取时限及金额
(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合格后2年内,缴存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电梯加装费用(不含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同一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住房权利人分摊费用。
(二)自住住房维修补助提取。在自住住房所在小区被纳入我市县(市、区)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后2年内,缴存人可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自住住房维修补助,同一住房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万元。
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文件,自住住房维修是指房屋结构加固、安防设施增设、门窗修缮、室内水(电、气)管线安装等自住住房改造。
缴存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监督检验合格时间,或自住住房所在小区被纳入我市县(市、区)政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时间在本通知执行之前的,不受上述提取时限限制,但应当在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内申请提取。
三、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住住房维修补助提取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由市住房公积全管理中心结合工作实际确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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