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3月4日15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1室(电子竞价室)对位于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遵义市人民政府批准,受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本公司定于2016年3月4日15时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1室(电子竞价室)对位于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北侧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该地块为“净地”出让,涉及地块内的城市道路和防护绿地用地由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建设。该地块出让及开发建设的相关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土地出让成交,买受人按约定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由汇川区人民政府负责交付土地。买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到国土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竞买人资格:
凡在遵义市行政区域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反出让合同、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其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单位、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拍卖过程中若发现有上述不良记录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出让人(遵义市国土资源局)有权终止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被列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9月4日发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列的不得参加本次拍卖。
三、竞买申请登记: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联合竞买声明和联合竞买协议书等,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
2、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联系信息:
联系单位:遵义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851)28228580
竞得人已交纳的地块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付为成交地块的定金,定金数额按照成交价款的20%执行,土地出让成交后,竞买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定金和多余的保证金转为成交地块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不签订出让合同的,终止供地、不退还定金;未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咨询、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3日17时止
五、咨询、报名地点:贵州省遵义市嘉拍拍卖有限公司(汇川区珠海路万豪国际写字楼24层)
六、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3日 标的物所在地
七、咨询电话:(0851)28267775 13096791156
本公司备有详细资料,欢迎有意竞买者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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