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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土地”被批给他人建房 土地所有权究竟属谁

——国土部门撤销原批复文件,重启调查

遵义在线  2015-12-17 09:14

[摘要] 一宗土地被当地国土所批给5户村民建房后引起争议,虽然凤冈县国土局已撤销该宗土地的同意建房批复,但这宗土地的所有权究竟属于谁,仍没有结论。

一宗土地被当地国土所批给5户村民建房后引起争议,虽然凤冈县国土局已撤销该宗土地的同意建房批复,但这宗土地的所有权究竟属于谁,仍没有结论。

三千元购买公社加工房

年过六旬的胡云忠是凤冈县何坝镇水河村复兴组人。据胡云忠介绍,早在1984年,他就花3000元从当时的水河人民公社购买了副食品加工场地及附属设施。

在他出示的盖有原凤冈县水河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及水河乡人民政府公章的证明上,清楚地写着:1984年5月21日,原水河人民公社党委和管委会统一研究决定,将水河公社副食品加工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整体出售给胡云忠,该款项胡云忠已按规定交清。该加工房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所有权属归胡云忠所有,任何人不得干涉。

胡云忠说,他接手这个加工房后,一度增扩设施、设备,生意做得红红火火,但后来由于多种原因没再经营,加工房也因此荒废下来,一部分土地甚至被邻近农户占用耕种,不过,由于忙于其它事情,再加上他自认为手里有相关证据,当时他并没有出面制止。

加工房土地被批给他人建房没想到的是,2013年4月,同村村民冉某等人开始在胡云忠的加工房场地内开挖基础建房,胡云忠当即出面制止,并先后向何坝乡国土所、凤冈县国土局反映此事。

更让胡云忠没有料到的是,在此之后,何坝乡国土所将他的加工房土地批复给了冉某等5人作为宅基地,允许5人将这些土地作为私人宅基地。

据了解,得到了国土部门农村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的冉某等人随即在该土地上先后建设房屋。这仍然遭到了胡云忠的阻止,胡随后继续向遵义市国土局和凤冈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获得宅基地批文的冉某5人中,大多数人原有宅基地,并且房屋都是砖混结构,有的甚至在此之前已有两宗宅基地,按照相关规定,这些村民不具备再次申请宅基地的资格。

宅基地批文被撤销

在凤冈县国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遵义晚报记者,在接到胡云忠的多次反映后,此事已经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为此作出指示,“对有争议的土地,该撤销批复的必须依法撤销。”

就在一个月前,凤冈县国土局依法撤销了对冉某等5户人家的农村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也就是说,这5户人家不能拥有这5起宅基地。

既然是有争议的土地,当初为什么能够批复?对此疑问,凤冈县国土局这位相关负责人说,这些都是乡镇国土所报上来的,“我们县局不可能对各个乡镇的每处宅基地都实地核查。”

如今,何坝乡已经更名为何坝镇,在镇国土所,遵义晚报记者见到了所长李玉洪,他强调,“在审核冉某等人的宅基地申请时,不知道这宗土地有争议,所以才得以通过。”他还特别指出,胡云忠是不是该宗土地的拥有人,都是有争议的,之前原水河乡政府的证明是真是假需要考评,此外,证明中也并没有说这宗土地属于胡云忠。

对于李玉洪的说法,胡云忠有不同意见,他称,冉某等人还没有得到国土部门的批复文件时就开始动工了,而他立即到镇国土所反映此事。且既然有争议就不能同意他人建房。

据了解,凤冈县政府相关部门目前已重启对这宗土地所有权属的调查,以期得到公正的处理结果。

争议土地 重启调查 房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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