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加快解决中心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意见已出台。
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为加快解决中心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意见已出台。
据了解,《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中心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出台。解决中心城区房屋所有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由辖区人民政府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将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与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相分离,按照“尊重历史、着眼现实,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依法处罚、维护权益”的原则有效处理。
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原则上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企业拒不申请登记的,由辖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敦促其申请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倒闭、破产、撤销、改制、分立、合并、兼并等情形的,由原房地产开发企业权利义务承接单位申请办理,无承接单位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单位组织业主申请办理,也可由辖区人民政府成立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代为申请办理。
据悉,意见出台后,各市直部门的工作范围和目标也已明确。到2015年底,要基本完成已列入遵府专议〔2014〕23号文件范围的36个项目住宅部分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在2018年6月底前,基本解决好中心城区2013年12月31日前办理预售许可,销售并已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住宅部分)的历史遗留问题。
对2000年8月31日以前竣工交付,已按《关于处理中心城区房屋产权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实施细则》启动房屋所有权登记工作的,继续按原有工作程序办理。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