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措施包括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六个方面。
5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贵州省户籍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促进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改革措施包括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健全完善居住证制度、简化户口迁移办理程序、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六个方面。
在户口登记制度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贵州省将实施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省公安厅在全省公安派出所办理户籍业务的有关人口信息系统中,将取消“户口性质”一栏,在新发的《居民户口簿》中“户别”栏不再登记农业或非农业,统一登记为家庭户或集体户。以前的《居民户口簿》是否换发,根据居民意愿办理。此外,贵州省将积极为户籍制度改革提供政策保障: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原有合法权益,原农村居民享受的计划生育、移民政策及公共服务不变,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分配权;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如积极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创业、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保障基本住房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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